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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防扑火常识 确保人身资源安全
作者:ynpwc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10月30日 【字体:

(森林防火知识讲课辅导材料)

  森林防火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政府机关的一个特殊部门,是社会上一种特殊的职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因此,每个公民,每个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人员,每一位森林防火的政府官员,都应对森林防火慨况有所了解。

一、森林火灾的预防

  什么是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是林地失控的火,超过一定面积,造成一定程度损失的火。我国《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的称为火警;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为一般森林火灾;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为重大森林火灾;一千公顶以上的为特大森林火灾。我国正在试行森林火灾经济损失(包括环境和资源损失)计算火灾等级, 10 万元以下为火警, 10 - 50 万元为一般火灾, 50 - 100 万元为重大火灾, 100 万元以上为特大火灾。

  什么是森林防火?森林防火就是防止林地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既包括预防和扑救两大部分。

  我国森林防火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火灾预防是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的先决条件,是一项群众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森林防火的预防实行“政府+专家(专业人员)+群众”的战略。也就是说,林火预防必须坚持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不断提高、强化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坚持依法治火,严控火源。同时要根据各地的自然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运用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各种防火设施设备建设,采取各种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努力加强森林火灾的控制能力。

  怎样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机构。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条例》第四条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重要任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防治。我县从县到乡都设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并且由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了指挥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指挥部领导成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还设立了办公室,配备有专职干部,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县、乡镇(埸所)每年根椐人员异动情况,调整了指挥部领导班子。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工作是:

  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的森林防火法令政策,把森林防火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做到既要抓好预防工作,又要做好指挥灭火工作。

  2 、不失时机地迅速贯彻上级的指示,特别是森林防火期,上级的电话、电报、文件、指示更应及时传达贯彻,并认真抓好落实,定期检查督促。

  3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森林防火的措施和办法。

  4 、及时表彰和奖励森林防火的先进单位和有功人员,认真配合政法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5 、组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备方案。

  6 、做好森林防火规划,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森林防火工作涉及林区千家万户,只有做好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把思想工作真正做到家,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有效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1 、宣传教育形式: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做到经常、广泛、深入、被群众喜闻乐见,必须多种手段、多种形式进行。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命令、指示、领导发表讲话,政府领导的宣传具有权威性;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具有及时性;在交通要道和重点林区地段建立森林防火宣传牌、碑等,具有持久性;印刷森林防火宣传资料、举行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具有群众性;进入森林防火期,对进山人员、野外用火人员进行宣传,具有针对性。从我县近年发生森林火灾火警的肇事人员来看,失火人员中, 60 岁以上老人占 50 % ,聋、哑、精神病人占近 10 % ,学生、小孩占 10 % ,今后我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重点应放在 60 岁以上老人、残、痴、精神病人、学生、小孩等特殊群体上,要有针对性地派专人上门做工作,切实加强监护人的责任。

  2 、宣传教育内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从各地实际出发,以野外火源管理为中心,紧密结合各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主要内容:一是要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的大敌,大家都知道:一点星星火,烧毁万亩林,烧掉森林,就是烧掉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资源,烧掉森林,就是烧掉农业生产的屏障,烧掉森林,就会破坏人们的生活环境。森林火害是当今世界森林虫害、病害、鼠害并称的“四害”之首。二是要介绍预防和扑救林火的基本知识。预防扑救要掌握森林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森林植物、二是气象条件、三是火源,三者缺一不可。森林燃烧的首要条件是气象条件,根椐我县的情况,森林防火期内只需出三天太阳,就会有山火发生。其次是植被,不同的植被其燃烧不一样,针叶林最易燃烧,针阔混交林次之,常绿阔叶林不易燃烧。最后才是火源条件,我县的火源都是人为造成的,即有生产性用火,也有非生产性用火火源。生产性用火主要是炼山造林、烧荒开土、烧土坎、烧田坎,非生产性用火主要是乱丢烟火、上坟失火、学生小孩玩火等。三是宣传森林防火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党和国家关于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各地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四是宣传森林防火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及火灾肇事者被惩处的典型案例。

(三)、坚持依法治火。依法治火,就是使森林防火工作有法可依,并依据法律手段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

  1 、依法治火,首先要转变观念。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抓防火,不重视法律手段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调控能力;一些群众把进山入林随意烧荒用火、乱丢烟火视为习惯,不能从违法的高度去对待;我们有些工作人员认为,失火人员都是些老实农民,家庭困难,很表同情,不能依法查处。森林火灾火警的频繁发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许多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要求严惩肇事者,要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旧的观念正在转变。

  2 、依法治火要完善法规。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国家颁布了《森林防火条例》,各地制订了一些有关法规。由于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现有法规,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不适应的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各地可从森林防火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订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使森林防火工作有法可依。

  3 、依法治火要从严执法。依法治火是很有成效的,但也程度不同的存在执法不严,对火灾案件查处不力。为了加大依法力度,各级领导要亲自动手,公安、检察、司法部门要紧密配合,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地要坚持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对人为火源管理,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

  1 、抓住重点。我县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都是人为造成的,发生的火源主要是烧荒作土、烧畲造林、烧土坎田坎、乱丢烟火、学生小孩、精神病人玩火。要进一步完善火源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火源管理力度,做好重点时期、戒严期、节假日、重点部位、高火险地区、重点人员的管理是防止火灾的关键。

  2 、落实责任。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属紧急抢险救灾,是一项全民性、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单靠林业部门抓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当前森林防火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必须地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群策群力,齐抓共管。所以,强化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尤为重要。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有:

  ( 1 )、行政责任制。主要是强化县长、乡长负责制,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的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到实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省人民政府频发的《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进一步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省长、市州长、县长、乡长负责制。”所以各级行政领导干部都有责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我县县与乡镇、乡镇与村都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了行政领导责任制,每年县对乡镇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椐责任书要求,乡镇对村的责任制落实情况也要搞好检查督促和考核。

  ( 2 )、群众分区划片责任制。我县的山林已划分责任到户到人,森林防火责任也要落实到户,并且要明确责任到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如在责任区、责任山内发生火灾或乱砍滥伐和毁林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 3 )、入山管理责任制。为防止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明确了《林区野外用火规定》“四严禁”、“五不准”、“六不烧”,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还发布了《安化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戒严令》。各地在结合本地实际,用村规民约明确入山管理责任制。

(五)、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森林防火设施是控制森林火灾的一项重要措施,只有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才能不断增强对森林火灾的防范能力。

  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提出了森林防火体系“四网两化”的建设,“四网”,即预测预报网、通讯联络网、观测了望网、林火阻隔网。“两化”,即扑火队伍专业化、扑火工具机械化。目前,距实现“四网两化”的目标,不仅是我们县,而且省里面也还相差很远。我县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没有规模,但在上级的扶持、部门的支持、乡镇各级的努力下,也有所起步。森林防火期内,在县有线电视台我们每天播放了“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国营林埸和部分乡镇林埸修有防火线。近两年在退耕还林工程中栽植防火树木荷 60 多万株,营造防火林带 2000 多公里。乐安等乡镇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设施建设非常重视,他们说:“森林防火是政府行为,我们已为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今后还将更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资金的投入力度。”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东风,有上级的扶持和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通过全县各级投入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森林防火设施建设一定会跨出更大的一步。

二、森林火灾的扑救

  我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因此,当发生森林火灾时,首先由当地的村组长指挥,然后依次为乡、镇长、县、局长、地市长。前线指挥是保正灭火成败的关键,林业站长是乡镇扑火前线指挥的参谋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森林火灾的灭火程序。森林火灾的灭火程序划分为:预备阶段、扑救阶段、看守和撤离四个阶段。

  1 、预备阶段最重要的是制订扑火预案,预案最主要的是基层预案。预案最主要的内容是灭火指挥和灭火队伍组成,其次是战略战术。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林业局制订有扑火预案,但还有一部分乡镇没落实,各地一定要制订好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接到报警就能启动预案,打快速有把握之战。

  2 、扑救阶段一般采用先控制再灭火,也就是我们实际扑火中的先砍火路,在火势小时直接扑打。火路的开辟,要开在山脊线或有作土、溪沟、植被稀少的有利地形。

  3 、山火扑灭后必须清理好余火,然后才能撤离灭火人员,但必须留有一定的看守人员看守火埸。根据中南林学院教授、防火专家文定元的理论,我们南方火埸,一般需要看守 24 小时。我县过去发生的山火中,由于余火清理不彻底,看守不够,有好多起山火是死灰复燃, 2004 年 2 月乐安官溪的山火由于余火清理不彻底,山火燃烧时间长达 45 小时。

(二)、森林灭火的原则。森林灭火的原则是森林灭火的依据和标准,具体有 7 条:

  1 、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出击,一埸火最少要在第二天的上午 10 点钟前消灭。

  2 、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平时我们强调的也就是烧掉几亩林子不要紧,不要烧死人,扑救山火时,要确保人身安全。为确保人身安全,最近,省、市提出了对夜晚的森林火灾,采取晚上进行监视的办法,“围而不打”,在第二天清晨集中力量,将山火扑灭。我县根据上级精神,对晚上的火灾采取了“围而不打”的战术,确保了安全。

  3 、统筹兼顾,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则。

  4 、要积极扑救,不要消极防守的原则。

  5 、集中优势兵力作战的原则。

  6 、捕捉有利战机的原则。

  7 、讲究经济效益的原则。

(四)、森林灭火的方法。主要有:( 1 )人工扑打法;( 2 )隔离灭火法;( 3 )以土灭火法;( 4 )以水灭火法;( 5 )风力灭火法;( 6 )以火灭火法;( 7 )化学灭火法;( 8 )爆破和爆炸灭火法;( 9 )航空灭火法;( 10 )人工催化降水灭火法等。我们平对采用的主要是人工扑打法、阻隔灭火法、以火灭火法。

  人工扑打法灭火的原理是阻隔和窒息作用,通常我们应用的是用树枝扑打,用树枝扑火时,要斜站火线,用力往里抽,要避免直上直下,要一打一压。扑火的具体方法原则是:火弱我强,追着打;下山火,阻着打;夜间火,谨慎打,现在我们采用的是监视火情,围而不打。当火焰高度超过 1.5 米,火蔓延速度超过每分钟 2 米时,就不能人工直接扑打,采取开防火隔离带,然后实施以火攻火,间接扑打的方法。

  以火攻火是森林灭火的特殊方法,也是最好的方法。开防火线的目的,一是阻火;二是为了实施以火攻火。防火线开好后,应立即采取反烧作业,以火攻火。以火攻火的防火线不要太宽,草类开 1 米宽,灌木开 2 - 3 米宽,采伐剩余埸地开 4 米宽,森林开 6 米宽即可。在进行反烧作业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地形、防火线宽度,确保安全。

(五)、森林灭火的安全。如何确保人身安全,是森林火灾扑救中的重点。

  中南林学院防火专家文定元教授对 1950 年- 2000 年的全国森林火灾伤亡人数统计:全国共造成人员伤亡 32288 人,其中死亡 4692 人,年均死亡 92 人。 2004 年 1 - 2 月,仅 2 个多月的时间,我省因森林火灾死亡达 20 多人。文教授对 1992 年冬至 1993 年春湖南、江西、广东 15 起烧死 25 人的森林火灾死亡事故调查分析,死亡 100% 都是上山后造成的,山地占 92% 、丘陵占 8% ;山腰占 52% 、山谷占 36% 、山顶占 8% ;中成林地占 88% 、荒山及幼林地占 12% 。 1 - 100 公顷的火埸占 88% 、 100 - 1000 公顷占 12% 。也就是说,死于山火的人员主要是在山地的山腰、中成林地、 1 - 100 公顷的火埸。

  扑救森林火灾是人与火的博斗,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灭火安全有 8 条警告:天气是主宰、风向是关键、地形是依据、植被是根源、通讯要畅通、安全有退路、隐患要留心、指令要明白。扑救森林火灾特别要注意的是:

  1 、扑火时要注意危险时间。每天上午 10 : 00 -下午 4 : 00 ,特别是中午 13 : 00 ,这个时间是最危险时刻。在中午 13 : 00 , 1986 年 3 月 28 日的昆明市安宁县青龙乡火灾烧死 56 人; 1986 年 3 月 29 日云南省玉溪市城北刺桐关火灾烧伤 96 人、烧死 24 人; 1987 年 4 月 19 日内蒙古库都尔火灾烧死 52 人、伤 24 人。这是因为中午前后气温最高,火灾蔓延速度最快,谷风最强盛,我们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在这个时间要特别谨慎小心。

  2 、扑火时要注意危险的地形。通常最危险地形是山沟狭谷、鞍形埸(即马鞍形的山脊凹陷的地方)。 1986 年 3 月 28 日云南省安宁县青龙乡山火,大火包围了在山沟中开防火线的 60 人,结果烧死 56 人。 2003 年 3 月 28 日陕西省佛平县袁家庄镇山火,大火包围了在山沟中开防火线的人,造成烧死 9 人、重伤 5 人。 1992 年 11 月 25 日,岳阳县关王村山火,在山凹处砍防火隔离带被火包围烧死 2 人。以上实例说明,不能在山凹里开防火线,应在山脊处开防火线,而且不能从鞍形埸进出火埸。

  3 、扑火时要密切注意风向,顺风火头蔓延的速度最快。要注意因地形影响风向的变化,无风时用火和扑火要特别小心。还要特别注意由有风变为无风的时刻,预示着可能会发生风向转变,此时很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001 年 3 月 8 日的平江山火,就是因为风向突变,将县林业局副局长、防火办主任等 4 名扑火指挥员围困在山坡上,造成 4 人全部遇难的惨痛教训。

  4 、扑火时要密切注意周围可燃物的状况。当草高超过 1 米,灌木和幼林高超过 1.2 米时,一般就不能采取人工直接扑打的方法,只能采用间接灭火的方法。 1993 年 2 月 10 日隆回县梅塘乡百竹坪村山火,该村护林员扑打一末熄灭的松球滚到草丛中引起的复发火,因草高火猛,护林员被烧死。

  5 、扑火时不得动员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 2001 年 3 月 14 日,我县新桥建镇试验区官仓村山火, 72 岁的村民陈代雪在扑火中烧死。 2004 年 2 月 9 日,我县栗林乡栗江村山火, 75 岁的村民唐翠咸在扑救山火时,由于心脏病突发,被山火烧死。血的教训,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

  6 、火埸如何自救。当被大火围困在山沟或被大火围困在山腰上时,要果断地采取逆风对火突围的方法,不要有丝毫的犹豫,不敢下火海,否则就得下地狱。在火头前面,顺着风同火赛跑,最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因为火头蔓延速度往往超过人跑的速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沿山腰横向小路的逆风方向突围、用火烧出一块安全地带点火突围、选择植被稀疏、可燃物少、坡度小的地点,用衣蒙住头部强行冲越火线突围。在点火突围来不及时,可选择河沟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采用卧倒避烟等办法自救。

三、森林火灾的查处

(一)、起火原因调查。森林火灾(包括火警),有着独特的自身特点,它几乎全部发生在山地的山坡、山腰、山脚、山沟、甚至有些发生在人迹罕至的地方,现场面积大,地形地势复杂,又容易受气候条件影响,现场勘查起来难度较大。为能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应开展如下调查:

  1 、询问最先发现起火的人。了解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地点、何种情况下发现什么地点(一处或多处)起火,由其指明最初的起火点,火势最初蔓延情况,火埸周围是否有可疑人游动,发现后采取了什么措施,是直接进入火埸扑救,还是叫人组织扑救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要详细询问,也可能是几个人在不同时间、不同位置发现,都要一一询问,不可遗漏。

  2 、访问最早进入火场的人(一人或多人)目睹的现场情况。如燃烧面积、火势走向、火烧强度等,采取的救火方式、周围有无可疑人、救火中是否听到有人说些与火有关的话、救火中的损失等,要尽量多访问几个人。

  3 、根据起火时的风向、风力查找起火点,林火是顺风蔓延的,应当从逆风方向查找起火点。

  4 、根据火灾现场周围环境查找起火点。农耕地附近引起的林火一般是烧荒、烧土坎、烧田坎,坟地附近的林火一般是上坟焚香烧纸,野外生产休息和林道两旁的林火一般是丢烟火等。

  5 、根据林木和植被烧伤情况查找起火点。林火有一个明显的迹象,就是树干向起火点一面烧焦的高度,明显地高于树干背向起火点的一面,四周树干和残留植被烧焦较高的一面,向着一个点时,这里很可能就是起火点。

  6 、调查访问查明起火基本情况。发现线索,取得证人证言,要及时、全面、细致。调查访问的主要对象是:火灾发现人、报案人、知情人、当事人、护林员和附近群众,确定起火原因。

(二)、森林火灾损失调查。森林火灾损失包括林地过火面积、有林地面积、林木损失株数、蓄积、林木损失价值、植被、环境损失价值等。

  1 、面积调查。测量面积的方法很多,有仪器测量、实地丈量、地形图调绘等。森林火灾一般采用地形图调绘法测量火场面积,在实地勾绘出火烧地过火面积,区分有林地(受害森林面积)、荒山荒地及其它林地小班,用网格求积法求算小班面积。

  2 、蓄积调查。(根据森林案件立案标准,森林火灾、滥伐、盗伐林木等案件都以活立木蓄积计算)根据《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在实地采用标准地法调查林木立木蓄积。标准地大小、多少根据火场面积而定,标准地要随机抽取,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林地,实测标准地内每木胸径或地径,用《安化县一元立木材积表》或《安化县地径立木材积表》计算标准地立木蓄积。

  3 、经济损失估算。根据《林业部、公安部( 1986 ) 342 号文件》规定,森林火灾损失以立木蓄积每立方米 50 元折算。

(三)、对森林火灾火警案件当事人的处罚。根据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分为林业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二种。

  1 、林业行政处罚。对失火造成森林火灾火警 30 亩( 2 公顷)以下的当事人,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 32 条进行处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森林火灾和损失的责任人员,将依据《湖南省森林消防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 、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放火案中,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它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 2 公顷( 30 亩)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 10 公顷( 150 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失火案: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 2 公顷( 30 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 10 公顷( 150 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 5 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 50 公顷( 750 亩)以上,或者死亡 2 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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